孟加拉国
部分核实 · 研究复核日期 2026-09-27
该目的地仅部分核实。以下事项已有记录来源支持,其他要求仍待核实。出行前请向目的地主管机关确认。
公开 1 项;记录内另有 0 项暂不公开;仍有 2 个研究问题待核。
一览
已有来源支持的事项
FMJ外币申报与携回规定
打开官方页面 ↗https://www.bb.org.bd/mediaroom/circulars/fepd/feb112020fepd08e.pdf- 办理渠道
- 视情况
- 费用
- 尚未核实
- 主管机关
- Bangladesh Customs (National Board of Revenue) with Bangladesh Bank FE Circulars
- 来源核实日期
- 2026-09-12
入境外币超过等值10,000美元时填FMJ;居民超额外币须在30天内兑换或存入。
孟加拉国银行2020年2月11日第08号外汇通函及修订FMJ表明确:入境携外币不超过等值10,000美元无需申报,更多金额可用FMJ申报携入。外国人可携回已申报的入境金额,或未申报携入的不超过10,000美元。孟加拉国人可保留并携回未申报携入的不超过10,000美元;居民携入超过10,000美元须在抵达后30天内兑换或存入合适外币账户,非居民可在回国后任意时间办理。表格载本币携入或携出额度为10,000塔卡。现行年度购汇与旅行额度另属其他规定,本项未核实。
依据: BD-bank-fmj
来源
- FE Circular 08, 11 February 2020 and amended FMJ form
· Bangladesh Bank
https://www.bb.org.bd/mediaroom/circulars/fepd/feb112020fepd08e.pdf [BD-bank-fmj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