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
部分核實 · 研究複核日期 2026-09-12
該目的地僅部分核實。以下事項已有記錄來源支持,其他要求仍待核實。出行前請向目的地主管機關確認。
公開 3 項;記錄內另有 0 項暫不公開;仍有 1 個研究問題待核。
一覽
已有來源支持的事項
隨身行李與酒類申報
打開官方頁面 ↗https://web.customs.gov.tw/singlehtml/2222?cntId=a1ba90a5e6744b15909b0226ed55a35d- 辦理渠道
- 視情況
- 費用
- 尚未核實
- 主管機關
- 财政部关务署
- 來源核實日期
- 2026-09-12
抵達後通過海關前辦理。
入境旅客:自用家用行李一般免稅額自2024年6月26日起為新臺幣35,000元,超額須走紅線申報。年滿18歲旅客的酒類免稅數量自2025年1月25日起為1.5公升;超過免稅數量須申報。用於銷售的貨物不能套用自用免稅額。
依據: TW-allowance
現金與無記名票據申報
打開官方頁面 ↗https://web.customs.gov.tw/singlehtml/2881?cntId=cus1_128145_2881- 辦理渠道
- 視情況
- 費用
- 尚未核實
- 主管機關
- 财政部关务署
- 來源核實日期
- 2026-09-12
入境:領取行李後、通過海關通道前。出境:航空公司報到後、安檢前。
關務署分別列示:外幣現鈔總值超過等值1萬美元;無記名有價證券總面額超過等值1萬美元;黃金總值超過2萬美元;超越自用目的的鑽石、寶石或白金總值超過新臺幣50萬元須申報。新臺幣10萬元及人民幣2萬元是另有攜帶限制的額度;申報不等於准許超額攜帶。入境新臺幣超額部分退運,人民幣超額部分封存待離境攜出;黃金超額另須輸出入許可證。
依據: TW-currency
旅客攜帶商業貨物
打開官方頁面 ↗https://web.customs.gov.tw/singlehtml/2222?cntId=a1ba90a5e6744b15909b0226ed55a35d- 辦理渠道
- 入境時
- 費用
- 尚未核實
- 主管機關
- 财政部关务署
- 來源核實日期
- 2026-09-12
抵達海關時。
為銷售攜帶的公司貨物不屬於自用範圍,應主動走紅線,以公司名義辦理一般貨物進口申報。
依據: TW-allowance
來源
- 提高旅客自用家用行李与酒类免税额
· 财政部关务署
https://web.customs.gov.tw/singlehtml/2222?cntId=a1ba90a5e6744b15909b0226ed55a35d [TW-allowance] - 洗钱防制旅客申报常见问题
· 财政部关务署
https://web.customs.gov.tw/singlehtml/2881?cntId=cus1_128145_2881 [TW-currency]
查看臺灣逐項填寫指南 → · 現有指南與本頁研究摘要覆蓋的範圍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