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比里亞
部分核實 · 研究複核日期 2026-09-12
該目的地僅部分核實。以下事項已有記錄來源支持,其他要求仍待核實。出行前請向目的地主管機關確認。
公開 1 項;記錄內另有 0 項暫不公開;仍有 1 個研究問題待核。
一覽
已有來源支持的事項
外幣攜入申報及攜出限制
打開官方頁面 ↗https://cbl.org.lr/sites/default/files/documents/phymovecurrbknotesnov2001.pdf- 辦理渠道
- 視情況
- 費用
- 尚未核實
- 主管機關
- Central Bank of Liberia / customs border authorities
- 來源核實日期
- 2026-09-12
入境口岸或出境前。
CBL第CBL/SD/15/2001號法規規定,入境攜外幣實物現金超過1萬美元等值須向入境口岸CBL機關申報,措辭為超過而非達到。出境外幣紙鈔未申報限額為7,500美元等值;超過部分只能採用銀行匯票、旅行支票、匯款單或類似工具攜帶,不能理解為超額現金申報後即可攜出。官網法條寫持續有效至CBL修改;本輪針對性法規搜索未發現替代原文。
來源
- Regulation CBL/SD/15/2001, section 2
· Central Bank of Liberia
https://cbl.org.lr/sites/default/files/documents/phymovecurrbknotesnov2001.pdf [LR-cbl-currency-rule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