獨立營運 · 免費指南 · 表單資料留在本機
entrycardguide·
繁體中文
English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

BD · 亞洲

孟加拉國

部分核實 · 研究複核日期 2026-09-27

該目的地僅部分核實。以下事項已有記錄來源支持,其他要求仍待核實。出行前請向目的地主管機關確認。

公開 1 項;記錄內另有 0 項暫不公開;仍有 2 個研究問題待核。

一覽

  1. FMJ外幣申報與攜回規定 海關申報 · 視情況 · 尚未核實

已有來源支持的事項

海關申報

FMJ外幣申報與攜回規定

打開官方頁面 ↗https://www.bb.org.bd/mediaroom/circulars/fepd/feb112020fepd08e.pdf
辦理渠道
視情況
費用
尚未核實
主管機關
Bangladesh Customs (National Board of Revenue) with Bangladesh Bank FE Circulars
來源核實日期
2026-09-12

辦理時間

入境外幣超過等值10,000美元時填FMJ;居民超額外幣須在30天內兌換或存入。

適用對象

孟加拉國銀行2020年2月11日第08號外匯通函及修訂FMJ表明確:入境攜外幣不超過等值10,000美元無需申報,更多金額可用FMJ申報攜入。外國人可攜回已申報的入境金額,或未申報攜入的不超過10,000美元。孟加拉國人可保留並攜回未申報攜入的不超過10,000美元;居民攜入超過10,000美元須在抵達後30天內兌換或存入合適外幣賬戶,非居民可在回國後任意時間辦理。表格載本幣攜入或攜出額度為10,000塔卡。現行年度購匯與旅行額度另屬其他規定,本項未核實。

依據: BD-bank-fmj

來源

  1. FE Circular 08, 11 February 2020 and amended FMJ form · Bangladesh Bank
    https://www.bb.org.bd/mediaroom/circulars/fepd/feb112020fepd08e.pdf [BD-bank-fmj]

← 全球旅行資料庫